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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清算所得應當視為年度生產經營所得,由投資者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伙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伙協議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
合伙企業注銷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清算人簽署的《合伙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合伙企業依照合伙企業法作出的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清算報告。
5、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6、在異地設有分支機構的合伙企業,應當提交分支機構所在地企業登記機關核發的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決定書。
具體情況你可以訪問這個網址:http://www.officewiki.net/service/gongsizhuxiao/35.html